
2025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个人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不予展示,从而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东莞公积金贷款同样适用“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存有贷款逾期信用信息的借款人积极还款,符合条件,个人信用即可得到自动修复。下面一起来详细了解信用修复具体政策和公积金贷款逾期预防攻略吧!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热 点 问 答
Q
符合哪些条件的逾期信息可以适用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作不予展示处理?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适用条件,一是适用对象限定于个人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展示的信贷逾期信息;二是适用时间区间要求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三是适用金额为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四是适用前提是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符合上述条件的逾期信息,将作不予展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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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个人是否需要主动申请适用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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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将会出现哪些展示变化?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还款状态”和“逾期金额”两个数据项将会予以调整。其中,“还款状态”将由逾期标识调整为正常标识,“逾期金额”将由1万元以下的“非0”数值调整为“0”;相应调整将在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概要”和“信贷交易信息明细”模块予以同步体现。
A
Q
个人何时可以看到逾期信息的展示变化?
根据个人逾期债务的结清时间,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将分两种情形完成调整处理、发生展示变化。第一种情形,个人已经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征信系统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第二种情形,个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征信系统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例如,个人在2026年1月期间还清欠款的,相关逾期信息在2026年2月底前即可展示为正常还款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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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个人如何确认本人逾期信息是否得到调整?
线上查询渠道包括金融机构的手机银行APP、网上银行、“银联云闪付”APP、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的“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线下查询渠道包括征信自助查询机、金融机构的智慧柜员机、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征信服务窗口。查询渠道详情信息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获取。
A
Q
如果对本人逾期信息适用政策的情况存有疑问,如何提出咨询和处理?
A
东莞公积金贷款还款失败
处 理 方 法
常见失败情形一:还款账户余额不足
处理方法:借款人需在账户中存入应偿还的借款本息(逾期的话还应存入罚息),留待公积金中心再次自动划收。约定还款日的五日内(包含约定还款日)连续划收失败,第六日起则开始逾期。
每月还贷金额可在“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办事服务-查询办理-贷款查询-还款计划/逾期查询中查看。
温馨提示:有些借款人还款失败后担心逾期,会通过查看上月扣款回单找到公积金中心账户并转入还贷金额,这种做法是没有作用的哦,并不能算作还贷成功!借款人只需在还款账户中留有足够的金额等待公积金中心隔日再次划收即可。
常见失败情形二:当日或当月交易金额超限;银行卡过期;扣款账户开户时的身份证过期;借款人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导致扣款账户户名不符等。
处理方法:建议借款人及时联系扣款账户银行解决扣款账户问题。
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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